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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

点击数:1165  发布时间:2015/11/16 16:17:35

     为加快振兴我市文化产业,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调整结构、扩大内需、增加就业、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,打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攻坚战,向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迈进,根据《文化产业振兴规划》(国发〔2009〕30号)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本规划。 

 一、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现状

      天津是国务院命名的历史文化名城,建城设卫600多年,具有十分深厚的文化底蕴。天津在近现代历史进程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,拥有大量近现代文化遗存、众多历史文化名人、风格独特的中西建筑和重大历史事件见证地,可开发利用的历史文化资源丰富;天津是全国著名的戏剧、曲艺之乡,艺术门类齐全,拥有全国一流的专业院团,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实力雄厚,文化产品影响广泛;天津地处京津冀城市群的交汇点和环渤海中心位置,连接国内外、联系南北方、沟通东西部,海港、空港、铁路、公路网络密集,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;天津教育发达,高等院校、职业教育、社会培训网络健全,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;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,国家赋予多项先行先试政策,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浓郁的创新氛围。   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。近几年来,大力繁荣艺术创作生产,一批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在全国获奖并产生重要影响;深化文化体制改革,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,组建了一批直接面向市场的文化企业,文化市场更加开放、多元和活跃;实施项目带动战略,建设了一批文化大项目好项目,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聚集区;转变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,制定扶持政策,文化市场管理效能明显提高;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,实施各项文化惠民工程,新建和改造一批市级重点文化设施,为发展文化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      同时也要看到,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,远低于支柱产业要求,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;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偏低,多样化、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还没有得到有效满足;文化体制机制不活,政事不分、事企不分、管办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,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尚未形成,民营文化企业规模和数量较小,文化市场不够活跃;对文化资源的挖掘、整合、开发利用不足,文化与科技旅游商贸结合不够紧密;文化产业配套政策不足,扶持力度不大,在吸引企业落户、资金投入、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优势不够明显;自主创新能力不足,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;文化企业普遍规模较小,产业聚集度不高,尚未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和产业集群。
  二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  (一)指导思想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密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和任务,充分发挥天津历史悠久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,大力培育市场主体,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,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,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。
  (二)基本原则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;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,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,提升文化创新能力;坚持走天津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道路,学习借鉴国内外优秀文化,积极推动天津特色文化繁荣发展;坚持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,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,扩大产业规模,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;坚持内外并

举,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,增强天津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。

三、规划目标

(一)到2011年底,基本建成面向市场、具有活力的文化产业体系,结构优化、运作规范的文化市场体系,体现时代精神和天津特色的文化产品生产体系。

(二)到2011年底,初步建成我国北方文化资源聚集中心、文化创意中心、文化产品生产交易流通中心、新型文化业态培育中心、文化旅游休闲度假中心。

(三)到2011年底,初步建成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、数字出版和印刷复制基地、京剧和曲艺艺术展演基地、近现代都市风情影视基地、民间工艺品制作和集散基地。

(四)2010年至2011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%以上,到2011年底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%。

四、产业布局

全市文化产业在空间布局上按照山、海、城、乡“四带多点”的框架展开,开发建设中心城区都市文化产业带、滨海新区开放型海洋文化产业带、北部山区休闲旅游文化产业带、周边区县民俗文化产业带,逐步形成区域特色鲜明、结构更加合理、与天津城发展规划相适应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。今后一个时期,在全面推进各种文化产业类型的基础上,发挥天津优势,突出自身特

色,重点扶持发展文化创意、广播影视、出版发行、演艺娱乐、文化旅游、数字内容和动漫、文化会展、艺术品交易等八类产业。
  (一)文化创意业。重点发展工业和建筑设计、文化科技、时尚设计、咨询策划、艺术创作等行业。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为节点,打造多个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,形成一区一园、一区一品的发展格局。依托大运河和海河两岸自然及历史文化资源,打造杨柳青、团泊湖、武清、宝坻、津南等文化创意产业组团。加强文化科技的创新和应用,发挥文化创意产业聚集效应,培育具有原创能力的大型创意企业,创作一批富有天津特色的创意产品。积极吸引国内外民间资本和风险投资资金进入文化创意产业,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注入活力与动力。
  (二)广播影视业。加快广播电视制播分离,提升影片、电视剧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水平和生产能力,扩大跨地区经营范围。基本完成城区有线电视网双向改造,使有线电视网络具有宽带、双向、多功能的承载能力。积极发展电影院线,繁荣电影市场。加快发展以移动多媒体广播、网络广播影视、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媒体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业态。鼓励社会资金建设广播影视创作、拍摄和制作基地。推进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,实现快速扩张。到2011年底,广播影视行业年总收入达到50亿元,总资产超过150亿元。
  (三)出版发行业。加快传统出版企业技术升级和战略转型,大力发展纸质有声读物、电子书、手机报、网络出版物等新兴出版发行业态,培育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型出版、发行、印刷企业,提升综合竞争力。建设天津印刷工业园、天津出版产业园,适应滨海新区制造业的发展需要,大规模发展包装装潢印刷,推动我市印刷包装产业结构、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。做大做强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、北方报业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龙头企业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建设大型图书期刊物流配送中心,新建一批图书报刊零售网点,完善出版物分销和配送体系。到2011年底,在稳定年出书品种5000种的基础上,畅销书和常销书的比重进一步增加,单本书效益大幅提高,使我市成为中国北方重要的出版物集散中心。
  (四)演艺娱乐业。加快文艺演出院团转企改制和资源重组,完成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,组建演艺集团,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实力、充满活力的综合性演艺团体。完善演艺娱乐基础设施,培育消费市场,创作精品,面向市场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音乐、歌舞、戏曲、话剧、相声、杂技等演艺娱乐节目,大力推广高雅艺术。加强演出节目的策划、宣传、包装和营销,重点打造天津国际少儿艺术节、全国(天津)相声新作品大赛、中国原创歌曲颁奖典礼等演艺品牌。以中国(天津)演艺交易博览会为重要载体,努力搭建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演艺产业平台。
  (五)文化旅游业。加强文化和旅游的结合,做强“近代中国看天津”的品牌。建立文化旅游项目推介平台,整体包装宣传我市的文化旅游资源和产品,打造文化旅游精品线路,形成新的文化旅游热点。整合演艺与旅游资源,在重点景区推出有特色的演艺精品。积极开发文化旅游工艺品和传统手工技艺,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。
  (六)数字内容和动漫业。积极扶持数字内容重点企业,重点发展数字出版、数字学习、数字游戏、数字影音、网络服务及移动内容,加强开发、设计、制作、传播和销售,形成较为完善的数字内容产业链。建设动漫产业园区,发挥产业聚集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,重点支持原创动漫产品,培育一批动漫龙头企业,推出一批原创优秀动漫产品,做大做强漫画、手机游戏、网络游戏、立体电影等产业项目和优秀品牌,积极培育影视动漫、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和动漫衍生品市场。举办动漫展览、动漫大赛等活动,建设民族优秀动漫产品研发中心、动漫人才培训中心和动漫产品交易中心。到2011年底,使动漫产业成为全市文化产业的重要增长点,把我市建成环渤海地区动漫产业中心城市。
  (七)文化会展业。重点支持国际性、全国性大型文化会展活动,扩大中国(天津)演艺交易博览会、中国(天津)书法节、中华(天津)民间艺术精品博览会的影响。整合展馆资源,建设多种类型的文化会展中心。发展会展中介组织,支持会展企业向集团化、网络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转型。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,发展网络营销、网上展览会等新兴业态。
  (八)艺术品交易业。支持工艺美术业发展,加强工艺美术人才培养,建立天津传统工艺美术品目录,统一包装宣传、策划营销。建立多种形式的工艺美术品生产基地和经营企业,鼓励民间工艺美术品制作规模化、经营产业化。建立工艺美术品交易市场,规范和完善交易规则,发展艺术品收藏、拍卖、交易、鉴赏、展览。制定出口退税、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,鼓励工艺美术品出口。
  五、推动滨海新区文化产业率先发展
  发挥滨海新区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,用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政策条件,坚持走高端、原创、国际化发展之路,突出开放、创新、时尚特色,努力建设成为文化创新的重要策源地、文化创意精品的研发制作基地和文化产品的展示与集散地。
  聚集重大文化产业项目,高标准建设国家级滨海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区、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、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产业聚集区,加快企业、项目、资金和人才聚集。建成天津印刷工业园,形成综合性现代出版印刷产业集群。提升国际大型文化活动接待能力,举办文化会展和国际文化交流活动。规划建设滨海新区图书文化广场。突出海洋文化和生态文化特征,发展主题公园、游艇等休闲旅游产业。利用近代明清海防军事文化、近代军事工业文化、近代河海铁路物流文化、近代盐碱海洋化学工业文化等资源,打造海滨文化旅游区。开发建设海河下游洼湿地生态旅游观光和保护区。
  整合滨海新区宣传文化资源,与市属媒体优质资源联合,组建天津市滨海广播电视台及控股有限公司,并积极争取我市第二个上星频道。推动泰达有线电视网并入市有线电视网,实现“全市一张网”。率先开展“三网融合”试点,积极发展“物联网”等新兴产业,促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。
     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,用好先行先试政策,探索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,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授信机制,利用债券、股票、彩票等多种方式筹集文化产业发展资金,尝试以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质押、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,解决文化企业中短期资金需求。
      增强文化集聚与辐射功能,建设环渤海国际文化交流中心、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交易市场,建设文化产权交易中心,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。   六、全面提升中心城区文化产业发展水平
      依托中心城区丰厚的文化资源,发掘发挥设施、人才、相关产业集中的综合优势,发展总部型文化企业、高端文化产品和知名文化品牌,形成天津文化的核心竞争力、吸引力和影响力。   培育骨干文化企业,打造总部型高端产业聚集优势。以国有企业集团为龙头,重点发展新闻出版、广播影视、会展交流、网络信息、演艺娱乐等产业,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为相对集中、辐射广泛的总部型高端文化产业集聚区。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,进一步建设好6号院、桥园创意产业园、陈塘文化产业园、C92文化创意产业园区、天津创意街、凌奥创意产业园、3526创意产业园、天津北新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等文化创意园区,按照合理布局、特色定位和多点错位、互动发展的原则,形成多个集产、学、研于一体,融商务、休闲、餐饮、旅游等多功能于一身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。积极推进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联盟,开展战略化合作,形成艺术创作和艺术品展示、销售、拍卖的完整产业链。
      打造知名文化艺术品牌,推动文化与商贸、旅游融合。发展特色文化艺术门类,发挥戏剧、曲艺之乡的独特优势,做大做强京剧、评剧、曲艺、杂技等传统艺术,扶持普及交响乐、室内乐、芭蕾舞等高雅艺术,形成传统与现代相互辉映的文化艺术品牌。策划制作全国知名的大型品牌综艺节目,集中展示天津城市形象和文化特色。以近代文化为内涵,以自然资源、历史建筑和名人故居为载体,开发保护利用近代历史文化遗存,整合开发老城津韵、津卫摇篮、意奥风情等文化旅游板块,加快建设五大道、意式风情街、1902欧式风情街、解放北路新古典主义建筑一条街、法式风情区、地中海风情街等历史风貌文化街区,发展旅游、展览、演艺、餐饮等项目。以津湾广场为核心,深度开发海河中游文化资源。以古文化街和鼓楼商业街为重点,建设集文化旅游、商贸购物、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民俗商贸旅游区。
      办好大型文化节庆和会展活动,增强天津文化的影响力。按照国际化、时尚化、都市化定位,积极策划、承办地区性、全国性和国际性会展博览活动。挖掘老城厢民俗传统特色,举办民间绝活绝技表演和妈祖文化旅游节等。发挥经纪公司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,提高会展接待能力,拓展服务市场。结合城市规划改造,整合场馆资源,规划建设文化博览集群。   七、大力发展区县民俗文化产业
      突出地域特色,深入挖掘历史、自然和传统民间艺术资源,形成形态各异的文化产业群落和文化产业项目聚集区,将区县丰厚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。
      依托东丽湖、七里海、团泊湖、京津新城、北部山区,建设文化创意、生态环保、休闲娱乐多元素聚集的大型综合文化区。开发建设盘龙谷文化城、武清影视基地、北少林寺等项目。依托玉佛宫,加强对古玉的研究与展示。依托团泊洼“五七干校”,建设文化名人纪念园。发展静海乐器产业,打造“中国北方乐器之都”。挖掘运河、漕运、杨柳青大院、小站练兵、精武武馆等文化资源,发展文化观光、民俗体验、旅游购物、特色餐饮,打造民俗文化旅游区,形成多个民俗生态旅游胜地。
      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手工艺项目,打造民间艺术品牌。大力发展杨柳青年画、泥人张、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手工艺项目,打造民间艺术品牌。大力发展杨柳青年画、泥人张、风筝魏、于庆成泥塑、芦台张根雕、版画、皮画、苇画、农民画、麦秸画、剪纸、刻字、面塑、皮影雕刻、彩陶等传统艺术,整合民俗传统艺术资源,扩大产业规模,开拓国内外市场。培养农村文化经纪人,建设以民俗工艺品展示、收藏、交易为主的民间艺术产业园区。建设天津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,举办民间工艺品博览会和拍卖会、民俗文化博览会等活动,扩大天津民俗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      办好民间花会、庙会等传统活动,带动旅游和商贸发展。开发保护高跷、竿会、竹马、宝辇、鹤翎会、罗汉会、龙灯会等民间花会,加强对评剧、京东大鼓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。建设工业观光园、生态旅游特色村、都市农业观光园和潮白河、运河旅游观光带等项目,开发山区旅游资源,发展山区地质、动植物科考探险活动。建设高水平旅游度假中心,提升农家院设施和文化档次,发展休闲商务旅游,带动相关产业发展。   八、政策措施
  (一)设立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,支持文化企业发展。组建天津市文化产业投资(集团)有限公司,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。
  (二)建立天津市文化产业项目推介交易平台。以文化产品和文化物权、债权、股权、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为交易对象,搭建专业化市场交易中介平台和专业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,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。
  (三)研究制定《关于鼓励和支持区县发展文化产业的实施意见》,加大对区县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;制定《天津市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落实扶持政策,建立原创动漫作品推广机制;制定《天津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命名管理办法》,组织评选命名活动,鼓励我市文化产业园区争创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。
  (四)依据市财政局、市商务委《关于印发〈天津市出口发展基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津财建一〔2006〕4号)规定,认真落实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享受的优惠政策。
  (五)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,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。放宽民营资本的准入机制,降低民营资本准入门槛,减少审批环节,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与振兴,成为市场主体。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,制定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,采用免税、贴息、补助、奖励等方式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,激发社会投资文化产业活力。加强对民营文化企业产品和项目的宣传推介。
  (六)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创办文化产业园,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建设,实现文化产业与制造业、商贸旅游服务业相对接,不断拓展上下游的产业链,促进文化产品生产的规模化、集约化,推进第二、三产业共同发展。
  (七)鼓励我市文化企业走出去,进行跨地区、跨行业联合或重组,尽快壮大企业规模,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。

  (八)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,培育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,实现低成本扩张,进一步做大做强。促进金融机构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建设,解决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。

(九)市人力资源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市文化人才评估和奖励制度。

 (十)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,建立与国家有关考核体系相衔接、具有天津特点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。 

 九、保障条件

  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区县要建立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,形成市与区县两级联动的推进机制。建立相关的考核、评价和责任制度,各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,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,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

  (二)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国有文化资产进行监督管理。

  (三)深化文化体制改革。大力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,重塑文化市场主体,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,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、集约化、专业化水平。鼓励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进人事、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,建立竞争、激励和约束机制。大力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,加强综合执法,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。
  (四)培养文化产业创新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。加强高等院校文化产业人才培养,设置相关专业,形成优势学科。整合专业教育、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资源,建立天津文化创意实训基地等文化人才培养基地,形成不同层次的培养体系。继续实施天津市宣传文化“五个一批”人才工程、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工程、青年文艺人才工程。加大培训力度,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,懂经营、善管理的人才。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,完善竞争和分配机制,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。
  (五)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。研究制定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办法,鼓励知识产权评价机构发展,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,支持和鼓励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企业自律和行业自律。严厉打击各种盗版侵权行为,保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。